我們國家和整個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能源革命、電力轉型。而我國的能源革命、電力轉型,又離不開水電的發展。
今后若干年我國水電發展的a大優勢,在于能源革命、電力轉型和實現我國的減排承諾。因為,今后十年是我國能源革命的關鍵時期。
目前看來,實現我國2020年的減排目標問題已經不大,但如要實現我國對國際社會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20%,以及在2030年以前碳排放達到峰值的承諾,水電的發展速度還是至關重要的。
至于更長時期,更加重要的是“要在本世紀下半葉,就實現凈零排放”的巴黎協定,我國水電的發展和所能發揮的作用,更將是決定性的。
“水電資源已快開發迨盡”是誤導
由于有號稱世界第三極的青藏高原存在,我國的地形坡降陡,河流落差普遍很大。這就使得相同流量的河流,在我國往往比其它國家能獲得更多的水能資源。
新中國成立之后,國家曾組織過數次水能資源普查。a近,我國十三五水電發展規劃披露,目前,我國可開發的水能資源量已達到3萬億kWh/年。十三五規劃中還特別強調,這還僅僅是截止到目前勘測到的數據,今后隨著對江河資源普查的繼續深入,我國可開發的水能資源潛力還將會有進一步的提高。
然而,目前有不少社會輿論認為我國的水能資源已經開發得差不多了,甚至一些水電業內人士,也有這種看法。但如果按照國際社會水電開發程度的平均水平估算,我國的水能開發至少還有一半以上的上升空間。
社會各界之所以會有我國水電資源已快開發迨盡的看法,筆者認為很可能是“可裝機容量”的概念所帶來的誤導。國際社會在表示水能資源潛力的時候,很少采用可裝機容量這個指標,一般只用“年發電量”來表述。因為,可裝機容量通常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是以年發電量為基礎,考慮了一定的運行小時數之后折算出來的。
由于大型水電站往往有很好的可調節性,為了讓它在電網中發揮更好的調峰作用,我們常常都會盡可能的增大裝機,以便在電網負荷尖鋒出現的時候增加出力,在電網低谷的時候,它可以部分或者完全關閉,來配合電網滿足電力負荷變動的需求。
例如,我國三峽水電站的設計年發電能力是847億度,a早規劃的可裝機容量是1600萬千瓦,這也是以往歷次水能資源普查所公布的數據。但為了有利于電網調峰和更有效的利用水資源,我國三峽水電站建成后的實際裝機達到了2250萬千瓦,比資源普查的數據高出了39%。
類似實際的裝機要大于規劃的情況,在我國大型水電得建設中非常普遍。這也許就是國外普遍都不喜歡以可裝機容量標注水電資源的原因所在。
所以,要準確地理解我國的水電開發程度,我們要想辦法習慣用年發電量來考慮問題。這樣就不會產生“我們國家已沒有什么水電資源可開發”的誤判。按照年發電量計算,截止到2017年我國的水電開發程度僅為百分之三十九,顯然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